风清气正开新局 我院与医药经营企业代表进行集体廉洁谈话

发布时间:2023-01-19 字号:【大】【小】 手机上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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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8日下午13:30,松江区中心医院召开与医药经营企业廉洁购销合同签订和行风建设会议。医院党委副书记顾勇伟、纪检监察办公室副主任刘涛、药剂科主任汤浩、药剂科党支部书记杨林出席会议,对与医院合作的28家医药经营企业代表进行了集体廉洁谈话,并签署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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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谈话

会议指出近期中央纪委和上海市纪委召开会议,总结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并研究部署了2023年工作任务。会议明确,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医疗卫生行业特色,坚持反腐倡廉一体推进,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要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治力度,以永远吹冲锋号的姿态,大力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

会议强调医药生产及经营企业作为医院药品供应的重要一环,在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为医院提供各种急需药品,极大地缓解了医院压力,为医院赢得疫情防控的主动权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百姓获得紧急医疗救治提供了保障。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各医药经营企业要继续保持良好风气,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为民服务的使命感,与医院携手打造亲清的医商关系,杜绝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诊疗环境。

会议要求各医药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管理和教育好企业代理人,自觉规范自身言行,永葆廉洁意识,按照“三定四有”的标准,结合廉洁购销合同和行风建设合同要求,完善登记备案信息,规范开展工作,尤其要做到以下五个严禁:

1、严禁在医院门(急)诊、住院部、检验科、药剂科和信息科等重点诊疗区域开展业务活动。

2、严禁以科研费、宣传费、推销费等形式推销、介绍医药产品。

3、严禁以各种名目进行“统方”,收集相关数据。

4、严禁以各种方式收送“红包”、回扣,诱导医务人员使用其所提供的医药产品。

5、严禁以任何形式损害医院和患者的形象及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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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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