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中心医院输液管理系统维保项目院内谈判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31 字号:【大】【小】 手机上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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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中心医院输液管理系统维保项目以院内谈判的方式采购,具体项目内容如下:

1、        项目名称:输液管理系统维保(SZXZXCG23013)

2、         维保服务期限:自202371日起至2024630日。

l  服务范围:移动门诊、留观、门急诊肠道、抢救室

l  维保服务要求:

1)   提供的服务形式:在线服务、电话服务、远程服务、现场服务。为用户提供全年每天24小时优质完善的售后服务。提供7*12小时在线服务,具体服务时间 8:00am-8:00pm。

2)   对于维保期间出现的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派人员赶赴现场解决,直至故障修复。如需原产商工程师现场服务,亦可通过乙方联系解决。

3)   乙方帮助甲方跟踪所用产品的升级情况,负责产品的系统升级。

4)   乙方免费实现因医院信息系统升级而提出的软件维护,包括接口新增、修改等。

5)   如甲方需要,乙方需配合医院通过安全等保复评测。

6)   服务器(包括云端)操作系统安装及补丁,由应标方提供和实施,系统损坏由应标方免费负责重新部署,不限安装次数;如补丁未及时打满,造成甲方病毒入侵及其他损失的情况,需由乙方免费负责恢复系统功能以及完成数据的恢复;禁止使用加密狗、安装序列号来控制系统安装次数,软件程序在使用终端设备可无限次安装;软件程序禁止使用445等高危端口,禁止共享方式。

7)   应标方每季度进行一次服务器应用系统(包括云端)巡检,从专业角度给用户方提出优化调整建议,要求提供应用系统维护巡检记录(包括提供截图做附件等),并在巡检记录最后由使用部门签字确认,巡检记录需在医院信息中心留备份。

8)   系统升级要求

项目运维期内,程序调整(包括数据格式、接口方式等各类调整)或升级改造原有功能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此次运维费用中,不再问我院另行收取,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医院要求执行。

l  考核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甲方拟定的考核标准。(详见考核表)

项目

序号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考核分

基 础 服 务 考 核

1

提供的服务形式:在线服务、电话服务、远程服务、现场服务。为用户提供全年每天24小时优质完善的售后服务。提供7*12小时在线服务,具体服务时间 8:00am-8:00pm。

10


2

对于维保期间出现的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派人员赶赴现场解决,直至故障修复。如需原产商工程师现场服务,亦可通过乙方联系解决。

20


3

乙方帮助甲方跟踪所用产品的升级情况,负责产品的系统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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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乙方免费实现因医院信息系统升级而提出的软件维护,包括接口新增、修改等。

10


5

如甲方需要,乙方需配合医院通过安全等保复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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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服务器(包括云端)操作系统安装及补丁,由应标方提供和实施,系统损坏由应标方免费负责重新部署,不限安装次数;如补丁未及时打满,造成甲方病毒入侵及其他损失的情况,需由乙方免费负责恢复系统功能以及完成数据的恢复;禁止使用加密狗、安装序列号来控制系统安装次数,软件程序在使用终端设备可无限次安装;软件程序禁止使用445等高危端口,禁止共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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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应标方每季度进行一次服务器应用系统(包括云端)巡检,从专业角度给用户方提出优化调整建议,要求提供应用系统维护巡检记录(包括提供截图做附件等),并在巡检记录最后由使用部门签字确认,巡检记录需在医院信息中心留备份。

20


8

系统升级要求:项目运维期内,程序调整(包括数据格式、接口方式等各类调整)或升级改造原有功能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此次运维费用中,不再问我院另行收取,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医院要求执行。

10


合计:

100


考核标准:甲方按季度对乙方进行考核,待付款时作为扣款依据。每扣一分扣当季度应付款总价的1%,直至扣完全款为止。

甲方负责人签字或敲章:

 

        

 

年       月       日

 

l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按季度对乙方进行服务考核。乙方开具等额有效发票后30日内,甲方根据考核结果按实每季度支付相应合同款。

2、项目编号: SZXZXCG23013

3、项目预算价:25796元人民币,超预算报价无效。

凡符合要求的专业化公司可在截止时间前根据以下条件投递材料。

4、应谈人资格及提供资料要求:

1应谈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营业执照,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的复印件。经营范围有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销售等。需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等证明资料。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不接受联合投标。

3)应谈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投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5、报名登记、领取资料、递送谈判材料地点及联系电话:

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中路7485号楼201

话:(021-) 67720039

联系人:陆老师

编: 201699

6、项目现场踏勘地点:松江区中山中路748号松江区中心医院

项目现场踏勘时间:2023 6   2日下午1600

项目现场踏勘联系人:俞老师,电话:37810944

7、递送谈判材料截止时间:2023 6 1600;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恕不接受;所有资料请加盖公章,采用黏贴方式装订,装订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谈判材料用文件袋密封并四周加盖企业公章。

 

上海市松江区中心医院

 20235 31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中路746号      联系电话:021-67720001邮箱:szxdzsw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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