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须知(2022年5月版)

发布时间:2022-08-01 字号:【大】【小】 手机上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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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须知

亲爱的病员及家属: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配合我院积极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1.我院根据病情轻重缓急实行分类分区收治患者:

患者须持有入院前24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本市公立医疗机构采样并检测核酸阴性纸质报告(或随申码查询截屏打印)。

危急重症抢救患者进入急诊抢救隔离区,边抢救边进行核酸检测。

2.疫情防控期间,医院执行不探视、非必须不陪护原则。如病情确需陪护,则限定“一人一陪护”且固定。陪护人员核酸检测要求与患者同步进行。

3.陪护期间请按要求佩戴好电子腕带,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饮食期间除外),应尽量在所属病区内活动,原则上不离开住院部。

4.住院期间严禁患者及家属擅自外出离开门急诊大楼道口。患者如果擅自外出,按自动出院处理;陪护人员如果擅自外出,取消陪护资格,收回腕带,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患方承担。

5.进入道口请配合流行病学调查、扫数字哨兵或者场所码、测温等防疫措施。

6.医院食堂将为陪护人员提供送餐服务(餐费35元/天,费用自理),请您自备一些餐具。

7.如因病情或手术需要,医务人员会通知家属到医院沟通病情或手术、麻醉签字,请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谈话签字。

8.如出院后需要复印病史,请您带好患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在门诊大厅预约处进行登记预约(服务时间:工作日8:00-11:00)。也可在病区或门诊大厅预约处扫描二维码登记预约(病史复印1元一张,押金20元,在领取病案复印件时多退少补),如需拷贝影像资料,请先到10号楼(食堂楼)底楼医疗事务接待室出具影像资料刻盘申请单,再到门诊大厅预约处预约登记。

疫情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上海市松江区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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